交警指出,“闯红灯”与“绿灯不走”均属于“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本期资深编辑 周玉华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者:驾车出行时,切勿沉浸式听音乐、聊天、看手机等分心驾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教养有序通过信号灯路口,共同维护路途安康与畅通。
近日,有交警于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提示:绿灯亮起后,车马长光阴停滞不前,同样属于交通违法举止。
前者易引发碰撞事故,后者则易造成路途拥堵与追尾。
绿灯亮之超过20秒仍未起步,与闯红灯性质相同,均违反《中华者民共与国路途交通安康法》第44条关于“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之指挥通过”之规定。
——用近似字“傍名牌”误导耗费者。
对于非因车马故障或操作不熟练而故意长光阴滞留路口之,交警将依法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之处罚,与闯红灯之处罚标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