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某养老中心向乔某发送辞退信,载明:“乔某8月21日于未告知病危者员与乔某之亲属关系、未出具医疗康健部门诊断结局、公司未做好相应工安排且未获同意之情况下,擅自离岗至8月25日。
” 2023年4月8日,乔某入职某养老中心,岗位为厨师。
乔某亲哥哥病危去世,向单位提出请不带薪之事假,用者单位不予准假,事后以劳动者擅自离岗、严重违反规章体制为由进行解雇,有违公序良俗,于不存其他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事由之先决下,某养老中心之举止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北京市第三中级者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解除劳动关系为对劳动者最为严厉之惩戒举措,将使劳动者丧失现有之工,故须统合用者单位之业务性质、劳动者违纪情形以及给单位或造成之损失或影响、适用其他惩戒举措之举止等方面对解除举止之合理性予以审查。
公司统合上述因素经研讨决定予以辞退乔某。
乔某认为某养老中心构成违法解除,经仲裁后诉至法院,请求某养老中心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
某养老中心辩称,丧假主要适用于直系亲属,乔某哥哥去世请假不于法定范围之内,且乔某未经同意请假,影响之工之正常开展。
”8月25日下午,乔某再次向高某发微信称,“高经理,我今正回京之路上,明日上班”,高某回复称,“下周一找我,写辞职信,明日不用进公司。
8月20日晚,乔某哥哥去世,乔某向高某发微信称“高经理,我原来为想明日再干一天之,今看来不及啦,今夜晚就回去之,准备明早坐火车走,故向你请假。
” 同年8月19日,乔某亲哥哥病危,乔某于微信上向某养老中心后厨经理高某请假15天,高某表示批不之此么长光阴之假,后乔某表示可申请不带薪之假期。
【谜团】停车场称“损毁车马已办理” 交警让找停车场 据此,北京三中院对本案终审后判决某养老中心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乔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