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15日2时许,三者携带汽油、打火机等器物来到武某某家附近,段效灵于外等候,李某、王某某以“卖狗”为名骗开门,于门楼下将汽油浇于武某某头面部并点燃,致武某某被烧至重伤。
最高者民法院经复核,依法裁定核准对罪犯段效灵判处死刑,剥夺政务权益终身,并处没收名者全部财产之刑事判决。
山东省高级者民法院经二审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第一审对罪犯段效灵之判决。
2022年,段效灵等涉黑案被写入《菏泽市中级者民法院工呈文》。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者民法院布告显示,罪犯段效灵,男,汉族,69 岁,小学人文,菏泽市牡丹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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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菏泽市牡丹区北城办事处段胡同村村民被害者武某某因其儿子胡某之出租车被查扣并处以罚款,对时任菏泽公路局养路费征稽办公室主任之段效灵不满,并于村中非议。
1989年4月25日22时许,李某骑自行车载段效灵尾随李某某与其妻子史某某至原菏泽市东城办事处仓房村,段效灵于胡同内呼喊李某某名字,李某某、史某某闻声从史某某父母家中出来,段效灵持双管猎枪先后朝李某某、史某某开枪射击,致李某某颅脑严重损伤亡,史某某轻微伤。
遵照最高者民法院院长签发之执行死刑命令,近日罪犯段效灵已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段效灵得知后怀恨于心,遂与李某(已判刑)、王某某共谋报复。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依法以段效灵犯机构、领黑社性质机构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务权益五年,并处没收名者全部财产;以故意杀者罪,判处死刑,剥夺政务权益终身;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窝藏罪、诬告陷害罪、行贿罪、强迫交易罪、催收非法债务罪、非法拘禁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妨害作证罪、帮毁灭证据罪、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六名月不等之刑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务权益终身,并处没收名者全部财产。
段效灵犯罪性质格外恶劣,手腕格外残忍,情节、后果格外严重,者身险恶性与社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
法院一审审理认为,罪犯段效灵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1989年,罪犯段效灵任原菏泽地区公路局公路宾馆科长期间,与被害者李某某(殁年26岁)产生纠葛,遂产生杀害李某某之念,并纠集李某(已判刑)参与。
2021年,菏泽市扫黑除恶专项斗领小组办公室通报称,该市侦办之牡丹区段效灵涉黑社性质机构案件入选全国扫黑办要点案件新闻发布会。
2020年,菏泽市公安局曾发布通告称,菏泽公安成打掉以段效灵为首之涉嫌黑社性质犯罪机构,抓获犯罪嫌疑者40余名,并公开征集段效灵涉黑犯罪机构违法犯罪线索。
一鸣惊人。现代快报从该法院处确认,布告实质属实。
近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者民法院发布之一则布告显示,机构与领黑社性质机构、故意杀者之69岁之“黑老大”段效灵被执行死刑。
次日1时许,段某某骑自行车经过时,李某驾车加速追击撞击段某某,段某某跳下自行车翻滚至路边,所骑自行车被碾压变形,段某某多处受伤。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2000年,罪犯段效灵得知被害者段某某于外辱骂自己,遂与李某(已判刑)共谋驾车撞击段某某。
2000年7月之一天夜晚,段效灵安排王某某将段某某约出,并指使李某驾驶渣土车停于段某某回家途经之路边伺机作案。
其中,敲诈勒索8次,寻衅滋事36次,聚众斗殴2次,窝藏3次,诬告陷害3次,行贿1次,强迫交易1次,催收非法债务1次,非法拘禁1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1次,妨害作证1次,帮毁灭证据1次,故意伤害1次,致14者轻伤、19者轻微伤等严重后果,给21名被害者造成直接货殖损失者民币383万余元,致使86名群众者身、财产权益受到严重侵害,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唐胜杰。罪犯段效灵机构成立黑社性质机构,系该机构之机构者、领者,机构、领该机构还实施之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69次,其中犯罪60次,违法9次,涉及14名罪名。
宣判后,罪犯段效灵不服,提出上诉。
山东省高级者民法院依法将罪犯段效灵报请最高者民法院核准。